广西图书馆方向研究馆员评审要求,可以出版哪些书?
研究馆员
(第八条学术成果条件
取得副高级职称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 -:
(一)公开出版独立或合作(排名第一位)撰写的本学科领域学术著作或专著1部(字数不少于20万字。其中,合作撰写的,本人撰写的部分不少于全书的2/3)。
(二)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刊物上发表独立或合作(排名第一位)撰写的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5篇,其中,在图书情报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不少于2篇。
(三)个人撰写的决策咨询类信息被自治区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用的可以替代论文条件,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副研究馆员
第八条学术成果条件
取得中级职称(或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开出版独立或合作(排名前二位)撰写本学科领域学术著作或专著1部(字数不少于15万字,其中,合作撰写的,本人撰写的部分不少于全书的2/3)。
(二)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刊物上发表独立或合作(排名第一位)撰写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3篇。其中,在图书情报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不少于1篇。
(三) 个人撰写的决策咨询类信息被自治区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用的可以替代论文条件,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适用的书目:
《公共图书馆****创新》
《高校图书馆*****应用》
《数字图书馆******研究》
《图书馆古籍*****研究》
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国内正规ISBN书号、CIP数据核字号,征集署名作者出版。可自己出版一本书,或多人合著,或署名主编、副主编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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