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水利水电高级工程师评职称学术成果要求
高级工程师:
取得中级职称(或国家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人员从事行业技术工作)以来,或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以来,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或作为主要编著出版著作,且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著作1部(本人完成编著50%以上,且不少于3万字)以上。
(二)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公开发表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
(三)在国际或全国学术会议宣读论文2篇以上,或在省级学术会议宣读论文3篇以上。
(四)公开发表本学科领域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并有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或有较高水平的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2篇以上。
(五)在企业或县级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申报人员,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从事水库工程、水闸工程、灌区工程、饮水安全工程、电站工程、泵站工程、水土保持项目工程、堤防工程及区域电网等项目生产运行(含技术管理)工作的,结合其专业技术工作实践取得突出业绩,独立撰写技术工作总结2篇以上(每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并提供本人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的项目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相关证明材料。
书适用的书目一览:
《水利规划****研究》
《*****水文地质研究》
《水利建设*****》
《*****安全监测与管理》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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